【暑期選課】111學年度暑期課程選課注意事項

 

一、本校111學年度暑期開設課程於111年6月21(二)中午12:00公告,校務行政系統進入查詢(校首頁>相關連結>公開資訊(提供課表查詢)>查詢111學年度暑期)。

      (111學年度進修學制暑修各系彙整表如網頁下方所示,課程詳細資訊請以校務行政系統公告為主)。

二、選課適用對象

(一)各系獲准重補修之學生(轉系生、轉學生、應屆畢業生/延修(畢)生【備註1、重修生)。

(二)修習輔系、教育學程、其他學分學位學程班別者、獲准選修校外實習者。

 (三)暑期碩士班。

    三、選課方式:採上網即時選課方式

 (一)選課時間:1116月22日(三)10:00624日(五)17:00

在開放期限內為24小時線上即時加退選,注意!僅此 1 次選課!!!!!

      (二)選課方式:進入學生資訊系統】,輸入帳號(學號)、密碼登入,點選「線上選課」

                                       點選第一次選課進行選課作業。逾選課時間,將無法於線上加退選課。

    (三)627()10:00起至28()16:30為「暑期人工特殊選課處理作業」階段,請同學自行列印〈已選課   

    程清單〉至各開課單位辦理,辦理流程請洽各開課單位。

      111628日(二)1630後,111暑期所有選課作業結束,不得辦理人工加退選。

     (四)每位日間學制學生之暑期選修學分數以10學分為上限(含校際選課)、夜間學士班學生之暑期選修學分數以12
     
學分為上限(含校際選課),超過學分上限將無法點選。

(五)選修課程有特殊用途時,請務必於課程用途之欄位點選適當的選項。

(六)6月27日()10:00可至選課系統查詢選課結果及選課清單確認選課情形,完成選課程序。

     (七)各開課單位有學生選課之最後確認權利,未具選課資格而選課者,開課單位得通知課務組(或進修教學組)  

     刪除其選課資料

(八)大學部跨部選課者請依本校「選課須知」第3點第5~7款填寫「跨學制(部)申請表」辦理。

(九)依本校「學則」第14條第3項規定:「學生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繳交學分費及其他費用者,所選相關科目予以扣考登記。」

(十)其餘相關規定請參照本校「暑期修課要點(教務處課務組>網站總覽>法令規章)

四、開課標準

(一)各科目選課人大學部應達到15人(含)以上,研究所應達8人(含)以上始能開課。

(二)選課人數未達開課標準時,該課程予以停開。

(三)停開課程將於選課結束後,公告於課務組首頁最新消息。

五、上課期間暑期上課為期九週,自1117月4起至92止,每一學分每週上課時數為2小時。

六、繳費完成選課後,請於111年6月30日起至7月4日上網列印繳費單,繳費相關公告請詳閱出納組網頁

七、外校生至本校辦理暑期校際選課時間111年6月27日~28日16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備註1應屆畢業生/延修(畢)生請於111621日13:30分~2417:00止填寫復學生、延修生選課申請表完成系所主管、開課單位核章後送至進修教學組辦理暑期課程人工加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