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閱>>>113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進修學制學生用)
一、申請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不含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
(二)家庭年收入列計範圍(符合以下年收入90萬元以下、不動產值650萬元以下及年利息所得2萬元)
1.(申請學生未婚者)所得查核對象為:
A.未成年:與法定監護人合計。
B.已成年:與其父母合計。
2.(申請學生已婚者)所得查核對象為:與其配偶合計。
3. 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二、助學金補助金額
具學籍學士班學生
家庭年收入 |
補助金額 |
|
第一級 |
70萬以下 |
20,000 |
第二級 |
70~90萬以下 |
15,000 |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至本校「學生資訊系統」登入→「獎助學金系統」→「弱勢助學申請」,列印申請表簽名,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送:
(一) 日間部學生親送屏商校區-生活輔導組(行政大樓1F)或郵寄。
(二)進修學士班學生及進學制產學專班學生送至屏商校區-進修教學組。
(三)線上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10/16止,繳交紙本資料自113/09/06起至113/10/23止。
四、繳交資料
(一) 期限近三個月內之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戶籍謄本(包括詳細記事)~~請於暑假期間先行辦理,以利申辦作業~~成員:父母親及學生本人
(若父母不同戶籍且未離婚,請附父母雙方之資料;若父母已離婚,請附監護一方之資料)。
(二)前一學期之成績單(新生及轉學生免繳),臨櫃送件可以手機顯示成績替代。
(三)申請表:請於「學生資訊系統」填妥資料列印並簽名。
(四)學生有下列情形者(父母離異、父或母失聯、家暴困境、父或母服刑),實僅有一方負擔扶養者,請填具特殊困難切結書後一併繳交。
(五)如僅上系統填報資料而未繳交紙本者,視同未完成申報手續,務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