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課公告】114學年暑期課程停修申請於8月1日截止
依本校「選課須知」規定辦理課程停修,請注意下列事項:
※114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填妥申請表單(如附件)依流程辦理,逾期概不受理。
※「課程停修申請表」需授課教師、所屬系所主任核章,有意申請停修之同學,
請務必預留授課教師及系主任核章時間!
※停修課程之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停修課程仍登載於當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於成績欄註明「停修」或「w」。
停修課程之學分數不計入當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 【夜間大學部/在職碩專班】同學請洽【屏商校區-進修教學組】承辦人辦理。





停修程序、停修申請表下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