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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公告】110學年度第1學期進修學制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及注意事項(新生適用)(English)

一、申請期限 : 110年8月5日至110年8月30日止,請同學配合儘早辦理完畢。  ( 請確定有「減免金額」才辦理繳費或就學貸款)

二、學雜費申請對象及檢附證件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須出具110年度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有效期限證明文件)

三、申請手續(一律採「網路填寫申請書」及「繳交資料」至教務處進修教學組,才算完成手續)

四、 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請務必詳閱

五、聯絡電話:08-7663800分機18301、1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