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學士班畢業生已完成離校手續者,自112年7月3日起可由本人攜帶學生證及身分證件正本到校領取學位證書,若委託他人領取者,請附上委託書及雙方證件正本方可領取。
領取地點:屏商校區職涯發展暨教育推廣處進修教學組
領取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下午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