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公告】113學年度大四應屆畢業生(含延畢生)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證書公告
進修學士班學位證書領取方式:
- 113學年第2學期紙本學位證書領取或寄送日期為114年6月23日至114年8月30日止,若於114年暑期有修課程或門檻檢定通過者,仍屬6月份畢業,不算延畢生(但學生須告知系辦,未告知者無法製作學位證書)。
- 出國交換同學請注意:因需核報畢業生人數,至遲9月13日前未辦完抵免及畢業手續,視同未畢業須再註冊一學期。
- 現場領取證書者:請持身分證件或學生證親自到屏商校區行政大樓一樓進修教學組領取。
- 委託他人領取學位證書:同學需填寫委託書及證件正本給代領人,代領人持雙方證件正本及委託書領取證書。
- 本學期畢業生在學認定至7月31日止,不可以未領學位證書而視為在學。
- 【請畢業生5/19起上校務行政系統-->學生資訊系統-->離校作業-->查看離校手續是否都已完成,若有關卡未完成會影響領取時間(進修教學組為最後關卡,可畢業才會點選通過)】
- 本校於111學年度加入「全國大專院校數位證書建置計畫」,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之畢業生,於完成離校手續並領取紙本學位證書後,可至校友資訊系統領取數位學位證書。
- 學士班學生自8月4日起,學士班暑期修課於9月18日起開始領取數位學位證書。
- 領取數位學位證書連結:學校首頁-->校務行政系統選單-->校友資訊系統-->點選【領取數位學位證書】,詳細說明,請參閱「國立屏東大學數位學位證書作業流程說明」。
- 畢業生可自行將數位學位證書上傳至教育部驗證網站(https://dcert.moe.gov.tw/upload )進行驗證。
- 學位證書僅製發1份,不論什麼狀況造成證書遺失或毀損,僅可補發學位證明書,請妥善保管。
- 依照教育部規定,補發之證明書將會於文內載明「證書遺失或毀損,特予證明」字樣。
其他畢業前說明(很重要):
畢業生不用繳回學生證。
- 學位證書夾於領取畢業證書時一併發放,未領取者不受理寄送服務,畢業後亦不補發。
- 申請學位證書郵寄者,須先行至職涯發展暨教育推廣處進修教學組簽具切結書、填寫信封(信封上填寫正確之姓名、地址)及領取學位證書夾。
- 學位證書中、英文姓名並列,請同學至校務行政系統→學生資訊系統→ 個人資料→個人資料查詢核對中、英文姓名是否有誤,如有護照者英文姓名要與護照相同,5月26日前請直接至進修教學組更正,屆時證書若已製作將無法重新製作。
- 申請雙主修、輔系及學分學程修畢者請於5月7日前完成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成績尚未呈現沒有關係,需要畢業者一定要先申請,要延畢者不用申請。
▓輔系雙主修修畢申請參考:輔系雙主修修畢流程公告 (請至校務行政系統申請,再印出學分審核表)
▓申請放棄通過後才可採認自由選修課程(請依照各學系課架規定)。
- 學分學程修畢加註學位證書申請請參考:學分學程修畢流程公告 (填寫學分學程修畢加註申請書)
- 5月19日起至網路查詢離校手續是否全部審核通過(校務行政系統→學生資訊系統→離校作業→學生離校申請及審核進度查詢作業),如有單位未審核通過請到該單位查詢原因,未完成者不得領取學位證書。(進修教學組會幫學生於系統上提離校)
- 進修教學組關卡請各位同學6月23日以後再上網看,可以領取時會在離校上面註明,寄送者也會註明何時寄送。
- 各學期或學年名次,請於在學期間申請完成,畢業後不受理申請。
- 圖書館自6月4日起於網路審核離校程序。
- 校友資料庫登錄網址:https://webap.nptu.edu.tw/ 選擇校友資訊系統填寫。校友資訊有任何問題可詢問,分機16306。